​关于2013年度山东省广播电视广告奖评选的通知 _广电信息_泰仓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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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评作品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本台创意并制作播出的广告节目。各台每频道可报送商业广告2件,公益广告2件,每件参评作品主创人员2——3人,时长不超过1分钟。每人署名作品不得超过2件。播出频道必须经过广电总局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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